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嘉利文化用品厂年印刷纸品470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市嘉利文化用品厂年印刷纸品470吨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嘉利文化用品厂年印刷纸品470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朗边村基坑基业二横巷2号B座101,经纬度:北纬22°96'80.13",东经113°45'27.07"。项目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450m2,拟招收员工20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各类票据、卡片的印刷生产,年印刷各类票据、卡片470吨。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中SO2、NO2、PM10三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总VOCs的8小时均值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的市桥水道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由此可知,市桥水道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本项目各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切纸工序中产生切纸粉尘,以颗粒物表征。产生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预计对车间内员工和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本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总处理风量为5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1座,用于处理本项目印刷工序、胶装工序、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胶装、覆膜工序产生VOCs(其中包含甲苯和二甲苯),通过室内抽风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由大气环境导则推荐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即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预计对车间内员工和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建设单位采取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绿化等措施,以降低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臭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处理规模为2t/d的污水处理站1座。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后废水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附近河涌,最后汇入市桥水道;待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汇入前锋净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市桥水道。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印刷洗版时的污水、洗机水和废油墨渣一起作为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不会对市桥水道的水质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公司处理;废原料桶在厂区回收区暂存后,交由原料商统一回收利用。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及中央空调,声污染源为各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其位置,并对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生产厂房内的门窗隔声工作,加强作业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生产,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项目边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建议 (1)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审批和管理,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相互协调发展。 (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日程管理和责任制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5)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减少“三废”排放。 五、综合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明镰 电话: 13711166268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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