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浸潭镇五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清新区浸潭镇五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清新区浸潭镇五一加油站,位于清新区浸潭镇五一村,S114线南侧,地理位置为:东经112.853333°、北纬24.075556°。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151m2,其中加油罩棚占地面积253m2,储罐区占地面积118.8m2,站房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配电房及卫生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预计年销售汽油1600吨,销售柴油1400吨。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清新区浸潭镇五一加油站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非甲烷总烃)、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非甲烷总烃):加油站油罐车卸油以及加油枪加油时油气挥发采用快速连接密闭卸油方式和配套建设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处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Cm(环境质量标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环境日均浓度不超过2.0mg/m3。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耕菜地农灌,不排入水体。项目不对外设公共厕所,初期雨水经收集并进行隔油处理后入项目右侧六甲洞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须合理设置厂房功能布局,尽可能选购低噪设备,做好设备的隔振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出入加油站的车辆严格管理;并根据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罐底废渣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该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9月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五一新加油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中路25号凯伦堡J幢04 联系人: 周家洪 电话:13824911373 清新区浸潭镇五一加油站建设项目 公示日期: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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