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ng911 于 2018-10-9 13:55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科豪门业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湖北科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樘门窗及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万樘门窗及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湖北科豪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樘门窗及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项目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小板镇天门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88652m2(28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060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车间仓库9橦、办公楼、综合楼、防火门实验室、分变电配电房、备用发电房、机修房、门卫室、卫生间、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形成年产60万套入户门、木门及配件的生成规模。 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8%。 二、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分析,评价区指标中常规监测指标SO2、NO2、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特征污染物甲苯能够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的要求,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VOCs参照TVOC,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项目所在地区空气环境较好。 天门河中COD、BOD5、氨氮、总磷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城区污水管网未收集完全。根据《天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天门市拟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东湖、西湖、北湖连通工程并补充生态用水;天门河杨林段修建滚水坝,扩大天门河城区段水面,保证下游生态流量;建设天门河截污工程,疏浚天门河下游河道;建设天门河城区绿化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采取上述措施后,天门河城区段水质将有根本性改善,可望达到III类水体功能区要求。 现状监测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评价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体”的要求。 三、污染源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木质粉尘、胶合废气、喷塑粉尘、塑粉烘干废气、喷漆废气与食堂油烟。木质粉尘通过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胶合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光催化一体机+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废气通过UV光解+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颗粒物通过水帘除尘+喷淋塔+高效过滤棉处理;喷漆废气VOCs通过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漆雾、苯系物(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天门黄金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推台锯、带锯、封边机、冷压机、排钻、台钻、砂光机、风机、带锯磨齿机、双切锯、空压机、双面创、铣床、高频热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各设备噪声源强为70~90dB(A)。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噪声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加工边角料及木屑粉尘、机械加工边角料、废砂纸/砂带、废转印纸、废贴皮、漆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喷涂水帘废水和生活垃圾等,通过合理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回收或安全处置,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预测结果:经预测,本项目粉尘、苯系物(甲苯、二甲苯)及VOCs等废气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非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影响较严重。 (2)地表水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到达《天门黄金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天门河水质产生影响。 (3)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噪声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按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后,均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五、清洁生产 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高于同类行业平均水平。 六、公众参与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选址表示赞同,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增长,所担心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的建设期间会造成声环境的污染。但如果能落实防治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也是可行的。 七、结论 综合上述评价结论,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在落实项目拟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稳定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轻,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可维持在现状水平。因此,在严格落实拟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以下污染防治对策建议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完全可行的。 八、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科豪门业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666000279 九、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3、联系人:刘工 4、联系电话:027-87860257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包括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征求范围包括公众对本工程环保可行性、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周围目前的环境状况; ②本项目建设将会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十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联系,了解本项目环保相关情况,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提供查阅方便或解答有关疑问,并在报告书中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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