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岳阳镇龙母沟固废储存场建设工程,位于古县岳阳镇烧车村西约250m的龙母沟内,根据现场踏勘,龙母沟为一条东北-西南向荒沟,沟长约3公里,沟体东西两侧为土石山,相对高度为60~150米,植被状况一般。沟宽底部为20-50米不等,半山腰宽度约为100~300米不等,沟底南北自然坡度约为8°~12°,径流面积约1.6平方公里。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拟在龙母沟西南选约10000m2荒地进行固废(粉煤灰)储存场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拌合站,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边坡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在其装卸、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产生扬尘污染。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汽车冲洗废水(主要含泥沙及油类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场地清理过程的表土、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弃土石方。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 (5)生态环境 ①荒沟填埋、作业道路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②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施工活动对原有植被的影响; ③施工扰动和噪声、光等对动物的影响,对土壤和周边农田的影响; ④进场道路、施工便道等的修建对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⑤挖方堆存及回填活动中对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2)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防治措施分析 ①边坡表土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边坡表土清理清理面积约50000m2,经类比清理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2.5t/a。 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苫布覆盖清理结束的作业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尘效率75%,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625t/a。 ②物料堆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施工期临时道路的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主要为砂石、水泥等物料。料场按长50m,宽30m计,堆场面积约1500m2,设置于荒沟南侧,现有裸土地范围内。经类比露天堆放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65t/a。 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苫布覆盖建筑材料料,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尘效率70%,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95t/a。 ③建筑材料运输扬尘 汽车运输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 60%以上。根据相关资料,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总之,施工活动将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中的 TSP 浓度增高,尤其是在久旱无雨的季节,当风力较大时,施工现场表层的浮土可能扬起,经类比调查,其影响范围可超过过施工现场边缘以外 50m 远。 (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 ①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过程建筑材料、挖方、填方、遇暴雨冲刷进入水体的废水。施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是 SS,评价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泥浆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人员为60人,用水量按照60L/d·人,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漱废水,废水量为2.88m3/d,由于水质较简单,直接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厂界距离周边村庄较远,施工噪声对周围村庄的居民影响很小。 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影响突出体现在对施工人员的影响方面,为避免设备噪声对施工人员造成影响,评价建议项目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时间;对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应采取分发防护耳塞保护措施,使工人自身防护得到保障。 (4)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弃土石方。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设期间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0人,每人垃圾产生量按0.5 kg/d·人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kg/d(0.9t/a),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古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②废弃的建筑材料 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石块、渣土及废弃的混凝土、水泥和砂浆等,主要成分为无机物。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5t,全部回填至填埋坑内利用。 ③弃土石方 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资料,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边坡和沟底的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用,无弃方。 ④场地清理表土 本项目边坡表土清理量约15000 m3,全部堆存至表土暂存场地,用于后期生态恢复。 这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污染也将消失。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针对水土流失,施工时要求施工边界修建围挡、覆盖帆布等,并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处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②根据本项目施工特征及场地现状情况,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加强对地基开挖、土方堆存等环节的影响控制。随着施工结束,本项目通过加强硬化和绿化,恢复施工毁坏的地表,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③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降低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尽量避免对原有植被进行开挖,不可避免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需要对本项目区域及四周进行绿化。 ⑤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评价要求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将雨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 ⑥评价要求在项目填满并覆土结束后,对表土堆存场、生土堆存场及其他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的重建工作。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 1)运灰过程中起尘 汽车运输扬尘主要是沿途抛洒及道路行驶引起的扬尘,因此,环评对本工程的物料运输提出具体要求: ①本项目粉煤灰在电厂内经喷水调湿搅拌均匀使含水率为25%左右,采用专用密封车送往填埋区后加湿碾压,运输过程中限制汽车超载,防止物料洒落; ②运输汽车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 ③严格管理车辆,运灰道路与村庄保持一定的距离且在经过村庄时要减速行驶。 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扬尘可有效抑制80%。 2)粉煤灰填充作业扬尘 为了减少粉煤灰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回填过程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粉煤灰要及时进行推平压实处置并且尽可能进行苫盖,避免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粉煤灰要层层压实,并及时覆土碾压,洒水抑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回填过程中扬尘可有效抑制80%。 3)黄土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利用龙母沟边坡取土,不设生土、黄土堆存场,取土过程中避免大风天气,堆存场所有土方全部用篷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尘效率可达75%。 2、水环境 1)运灰车辆冲洗废水 本项目运灰车辆冲洗用水量约20m3/d,在临时道路出口处北侧设1座25m3的沉淀池,冲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6m3/d,设1座1m3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3)雨水 雨季时沟谷内会形成的短时水流。本项目雨季时,荒沟填埋区及周边边坡汇水通过作业区两个排水沟收集后,汇集至沟口雨水收集池,后期回用于填埋抑尘洒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粉煤灰淋溶水 粉煤灰浸出试验表明,粉煤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Ⅱ类固废。另一方面,本区属于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降水量 494.2mm,年蒸发量平均为1829.4mm,是年降水量的3.7倍,则粉煤灰的自然淋溶量是很小的。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场地可能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如下: (1)源头控制; (2)分区防渗。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固废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厂区设垃圾桶收集后,送古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4) 声环境 (1)场地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状态,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运输和填埋作业。本项目选址位于沟内,经周围边坡的阻隔,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措施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输噪声 环评要求: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在行驶至紧邻运输道路路段村庄时,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噪声对周围村庄影响较小。 综上,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岳阳镇龙母沟固废储存场建设工程的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符合古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古县县城城市规划,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控原则。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放,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项目建设前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本信息公开之后,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了解项目情况。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和居民,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工程的总体态度,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示有效期限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起 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部长 联系电话:15513579034 电子邮箱:shxldjh@163.com 环评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23750 电子邮箱:502774845@qq.com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