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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红河肛肠病医院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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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河肛肠病医院建设项目
受建设单位红河肛肠病医院委托,我单位于201810月编制完成了《红河肛肠病医院建设项目(送审稿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报告表修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红河肛肠病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蒙自县文翠路235
3)建设单位
红河肛肠病医院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蒙自县文翠路235,总占地面积640.77m2,项目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初级降解后流至至废水收集调节池,再由潜污泵提升进入生化处理一体化设备,经两级生化处理(曝气好氧生物处理 )后沉淀、加药消毒,停留1.5小时后过滤排放。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根据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政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文规定要求,项目只允许设立一个污水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并按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本项目按照要求,只设置了一个排污口,同时在污水处理设备出口处设置采样口,并设立了明显标志。
事故防范措施
·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试运行期间,应制定《污水处理设备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污水处理设备应设专人管理,每天做好环保设施处理运行情况台帐登记,并每次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每天定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确定开关、电器及设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在污水处理的同时,按要求投加消毒药剂(确保余氯在28mg/L之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如污水量少,每天必须确保生化曝气系统曝气3-4小时,确保菌种培养及存活。
·如果发现污水处理池处理效果不好,应及时查找问题,适量投加生化菌种和延长曝气时间。
·应定期检查污水管道、泵、阀门,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及更换。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和保养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若发生停电,应立即停止医疗工作
·制定医院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废气处理措施: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为地面式,定期清掏,周围设置盆景绿化
化粪池布置在一楼停车场下,化粪池为密闭式,仅留检修和污泥清掏人孔,平时人孔密闭。周围设置盆景绿化。
③设置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处置。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中药熏蒸少量异味,经盆景及墙壁阻隔。
3)噪声防治措施:
①设备加装减震垫;       
同时在大楼公共区域,应设置禁止大声喧哗的标识,防止人群大声喧哗造成噪声扰民。
车辆进出口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禁止鸣笛。
4)固废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分类收集,便于医疗废物的及时清运;
设置专人对项目区内环境卫生进行管理,避免垃圾在项目区内随意弃置;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污泥属危险废物,应用石灰消毒后委托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按国家及地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要求,院内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医疗废物,最终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其中若产生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交火葬场焚烧、火化处置。
⑤医疗废物在转运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只要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按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管理经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则该项目从环境来看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181011日至1016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勇良
电话:13150606888
地址:蒙自县文翠路235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岩香
电话:64185715
邮编:650000
地址:昆明盘龙区万华路天宇·创智中心12
日期:20181011

发表于 2018-10-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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