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331246888 于 2018-10-15 16:51 编辑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双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头生猪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9746m2,绿化面积47908m2,鱼塘37520m3,缓冲池8800m3,配套建设黑膜沼气池两套(12000m3/套),公猪场1间,母猪场5间,仔猪场3间,育肥猪场17间,120kw燃气发电机组一套,200kw燃气发电机组一套。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爱民村境内; 占地面积:约128亩; 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双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爱民村境内; 联系电话:13605147288 联系人:刘总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养猪场冲洗废水、生活废水、餐饮废水排入黑膜沼气池发酵,发酵后的沼液溢流至缓冲池,然后由潜水泵输送至场区及周围各处,用作绿化、农田灌溉、桃林等,一部分沼液用于养鱼,实现废水“零排放”。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沼气经燃气发电机燃烧后产生的尾气,沼气经氧化铁脱硫剂脱硫后进入燃气发电机发电,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饲料加工车间粉尘、养殖车间产生的恶臭,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饲料加工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项目厂界TSP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厂界标准;养殖车间产生的恶臭经采取定期消毒、灭菌抑臭、猪粪日常日清等措施后可以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3)固废 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病死猪、胎盘在冷库暂存后由区农林局定期回收处置;废塑料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医疗废物暂存后由区农林局回收处置;沼渣在暂存区暂存后与猪粪一起及时由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密闭转移生产有机肥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油脂、餐厨垃圾、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在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外排量为零。 (4)噪声 生产中的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采用隔声罩,以及室内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产装置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南京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沼气经燃气发电机燃烧后产生的尾气,沼气经氧化铁脱硫剂脱硫后进入燃气发电机发电,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饲料加工车间粉尘、养殖车间产生的恶臭,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饲料加工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养殖车间产生的恶臭经采取定期消毒、灭菌抑臭、猪粪日常日清等措施。 (3)固废: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病死猪、胎盘在冷库暂存后由区农林局定期回收处置;废塑料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医疗废物暂存后由区农林局回收处置;沼渣在暂存区暂存后与猪粪一起及时由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密闭转移生产有机肥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油脂、餐厨垃圾、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在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外排量为零。 (4)噪声:项目噪声拟通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加减震垫等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初步环境影响分析认为: ①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 符合《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符合《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溧水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等的要求。 ③ 《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宁政发[2014]74号)等规定相符,选址合理; ④ 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⑤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⑥ 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总量平衡途径可行; ⑦ 项目建成后不使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⑧ 发生的风险事故概率较小,风险后果是可接受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发表主要途径及具体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环评单位: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雨花台区锦绣街7号绿地之D-4410 联系电话:13770394195; 联系人:周工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南京双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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