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经开片区)调整规划环评项目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调整后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经开片区)范围为:东临松花江,西至长图铁路,南至长吉珲高速公路,北至双吉南路,面积为:33.2km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公众参与调查;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最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则;⑵总体规划现状;⑶总体规划概述与分析;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⑹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⑺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⑻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⑼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⑽公众参与;⑾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建设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苏瑞琪 联系电话:18744200117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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