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煤仓储配一体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煤仓储配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为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煤仓储配一体化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煤堆场北侧。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40000m2,新增封闭煤场1座、储煤筒仓20座、粉碎机室2座、转运站6座、输煤皮带系统及空压站1座,拆除现有的综合动力站配煤车间。项目筒仓单仓储量5000t,总储量10万t。其中6座作为综合动力站锅炉储煤仓,可以满足动力站锅炉25天的用煤量;剩余14座作为焦化厂储煤仓,可满足焦化厂21.5天用煤储量。项目煤炭年周转量约为160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中,废气主要为煤炭汽运进出车辆产生的扬尘,煤炭卸煤至受煤坑产生的扬尘,经皮带输送至筒仓进料时产生的扬尘,破碎机室及各个转运站产生的扬尘。受煤工序扬尘主要通过建设封闭煤场,设置洒水装置洒水抑尘;各个筒仓均设置脉冲除尘器,扬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破碎机室及各个转运站除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外,均设置除尘风机收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室顶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车辆清洁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潍钢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破碎机及皮带输送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固定源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流动源噪声。固定源噪声值约在80dB(A)~90dB(A)之间,流动源噪声值约在70dB(A)~85dB(A)之间。企业通过对固定源采取基础减震、将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单独建筑物内,对流动源限制车速和合理规划物流路线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液压油等,产生量约为2t/a,类别HW08,全部用于焦化厂配煤,项目操作工人由厂内调度,产生的生活垃圾不计入本次项目中。 (5)环境风险 该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完善应急预案之后,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是基本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项目符合潍坊市的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周围环境有否影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华奥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5006657962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5192579769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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