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cean_hghks 于 2010-10-13 19:18 编辑
重庆宏源实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重庆宏源实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川维厂厂区内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原川维厂5#气锅炉原址上改建一台65t/h化工废气锅炉,以满足川维厂新区建成投产后新增的化工废气处理需要,生产的蒸汽用管道送至川维厂现有热网;在宏源公司现有的回收甲醇装置旁新建二座直径为1000mm的精馏塔,以满足川维厂新区建成投产后甲醇装置新增的杂醇油处理需要。 项目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重庆宏源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的25t/h化工废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规模由25t/h增加为65t/h;现有的回收甲醇装置中,1000 mm精馏塔继续使用,800mm精馏塔仍为备用,新建的二座1000mm精馏塔投入使用后,杂醇油处理规模由现有的20万t/a增加至52万t/a。 项目总投资:214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占地面积、施工范围小,并且在川维厂现有厂区内建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全部依托现有设施;施工废水循环利用;施工期不新建施工便道、取土场及堆土场等,施工期对环境的相关影响较小。 营运期:拟建锅炉燃料为川维厂生产产生的可燃性废气,燃烧后主要产物为CO2,不含有毒有害气体及SO2等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明显;甲醇精馏装置将产生微量精馏不凝气,经预测,不凝气排放后的主要成分甲醇的地面浓度远低于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甲醇精馏装置产生的废水进入川维厂污水管网,经污水场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接纳水体水质影响不明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川维厂固废场按相关规定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工程设备选用低噪声的型号,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涉及新增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涉及甲醇、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炔等有毒或易燃易爆化学品,存在甲醇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环境风险。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泄漏时,最大风险值为2.0×10-5,结合横向比较化工企业可接受风险值为8.33×10-5,由此可认为拟建项目风险值属可接受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作为川维厂配套的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其原料全部来自川维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锅炉燃烧废气通过80m排气筒达标排放;甲醇精馏废水收集进川维厂现有污水生化处理场处置能做到达标排放,现有污水场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其处理的污水能长期稳定达标;各种固废采用分类收集处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部分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对厂界的影响可以达标。 项目采取自动控制和报警措施、消防措施和管理措施,可减缓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川维厂同时建立了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手段,应急预案演习,使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在公司原有的废气锅炉及甲醇精馏装置规模上扩建,其规模满足川维厂新区建成投产后新增的废气及甲醇废液处理需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项目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川维厂现有装置;项目所在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对项目建设无重大制约因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很小,环保措施符合要求,采取防范环境风险影响的措施可行,项目环境管理、监测计划、竣工验收可以得到落实,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要求。评价认为,在公众无反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6日。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宏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3-68974723 联系人:罗斌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023-68589673 联系人:暨仕臣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环评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本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上发布环境信息的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和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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