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诺·四季花城”商住楼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天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重庆天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诺·四季花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用地位于铜梁县巴川街道卢洞村一、二社,淮远河商业步行街南侧,北面靠淮远河商业步行街(南岸),东面临铜梁县东城中学,南面为空地,西面靠白龙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87270 m2,总建筑面积:38483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2863m2,商业建筑面积46790m2,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16m2,物管用房1811 m2,地下车库68753 m2,绿化率30.1%,设计居住户数 1878户,居住人口6010人。由50栋独立建筑和4个地下车库组成,其中A1-20#裙楼, B1-3#、B4#、B6#、B8#裙楼以及D2卖场,均为商业建筑;小区主入口位于北侧淮远河商业步行街后A12#楼和A14#楼之间;物业管理、社区组织工作及物管营业用房位于小区主入口东侧A11#号裙楼一、二层;幼儿园位于小区东侧入口旁;设垃圾收集点四个。拟建项目共分四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多层组团A1-20#楼及花园洋房A21-26#楼(包括幼儿园、社区组织工作和物管用房),二期工程建设B1-9#楼高层组团,三期工程建设花园洋房C1-15#楼,四期工程建设D2卖场。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建设期 建设期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结构施工、管道和设备安装等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废水产生总量为1983m3/d,经生化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指标达到三级排放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后,进入市政排水管道,再汇入铜梁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和生化池臭气。分别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产生的SO2、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工作时间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少,经排烟风机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 车库废气通过机械通风、由风机、风管抽送至专门烟道高空排放。
生化池采用地埋式,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引入单独设置的通气立管至屋顶超屋顶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投运后风机、水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冷却塔是主要的噪声源,以及外界环境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设软接头隔震、消声器、并采取屏蔽、减振、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等可减轻设备噪声污染。对进出小区以及穿越小区内市政道路的车辆作禁鸣、限速要求;社会噪声通过小区的严格管理加以控制;裙楼商业用房若设置KTV、会所等娱乐业,则需单独向沙坪坝区环保局申报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其用房须采取隔声、减振处理,避免噪声和振动对小区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临市政道路一侧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塑钢隔声门窗;建筑墙体采用空心砖等;加强临街绿化带的建设,多种植高大乔木,合理配置灌木;进出小区以及穿越小区内的车辆作禁鸣、限速要求,以减轻交通噪声对拟建项目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42.5t/a,实行袋装化,由物业管理部门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交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天诺·四季花城”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等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总体布局合理,建筑设计新颖,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环境能够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重庆市人民的居住环境,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电话等形式。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023-63527561索要报告书简本以便查阅。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天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铜梁县巴川街道淮远古城南侧 联系电话: 13883865583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人:叶经理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97号15-3 联系电话:023-63527561
13983778262 联系人:张茂迦
二〇一〇年十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