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2018年6月21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在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及验收,经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验收组现场检查意见,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环建表(2016)002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获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环验表(2018)17号。 2018年8月25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山市创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的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在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万诚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生 联系电话:17307601397 邮箱:456473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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