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十街乡占马田农业组种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易门县十街乡占马田农业组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易门县十街乡占马田农业组种猪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易门县十街乡占马田农业组种猪场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十街彝族乡占马田村,项目原为易门县占马田生态肉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设计的养殖规模为饲养生猪1万头(存栏),年出栏肉猪2万头,项目总投资为2061万元,易门县德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年12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易门县占马田生态肉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8月15日取得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易门县德源科技有限公司易门县占马田生态肉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易环审[2016]50号),原项目未进行过竣工环保验收。 本项目改造后主要用于种猪养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猪舍26409平方米,黑膜沼气7200立方米,办公、宿舍楼2398平方米,场区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16193平方米。改造后设计养殖规模为: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年产优质的商品仔猪14-15万头。 (三)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③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⑤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易门县德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易门县德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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