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工程变更调整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工程的用海方式发生变化,由“填海造地用海”变更调整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地理位置不变,调整变更后项目对周围的海洋环境变小,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原情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个1500吨级海洋与渔业执法船泊位,主体水工建筑物包括1座码头工作平台、2座接岸引桥和围堰,陆域形成、执法训练场和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相应的配套工程。项目工期为28个月。 (3)用海情况: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7640公顷,其中填海面积约4.3159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0.1809公顷、港池用海0.2672公顷,另外施工用海(港池、航道疏浚面积)1.7687公顷。 二、现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个1500吨级海洋与渔业执法船泊位,主体水工建筑物包括一座码头工作平台、一条引桥、后方高桩平台以及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相应的配套工程。暂拟在2018年12月开工,在2020年12月完工,即工期为25个月。 (3)用海情况: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799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6361公顷、港池用海面积为2.1633公顷。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项目用海方式一级类为构筑物、围海用海,二级类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用海。 三、总结 本项目用海方式由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变更为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方案变更后申请用海面积变小,避免了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破坏。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阳江支队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18926368839 五、环境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898-68515326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由于本项目方案调整后项目平面布置有较大改变,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也大不相同,因此,根据本项目工程平面布置以及施工方式等内容重新委托环境评价机构进行编写本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本次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说明,报告书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④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 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包括对工程选址分析、工程规模与布局分析、工艺流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等;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现状和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环境污染情况的资料,确定环境功能区划,识别环境保护目标,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③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运用通用的分析、预测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④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包括拟定减缓或消除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⑤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⑥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 ⑦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从海洋环境影响角度,对项目建设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① 对当地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② 建设项目实施时及实施后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情况; ③ 对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 ④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⑤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⑥ 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⑦ 对建设项目有何环保要求与建议。 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项目在本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或重新审核前,将在本网站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式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阳江支队
补充内容 (2018-11-23 15:28):
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工程变更调整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工程的用海方式发生变化,由“填海造地用海”变更调整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地理位置不变,调整变更后项目对周围的海洋环境变小,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原情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个1500吨级海洋与渔业执法船泊位,主体水工建筑物包括1座码头工作平台、2座接岸引桥和围堰,陆域形成、执法训练场和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相应的配套工程。项目工期为28个月。
(3)用海情况: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7640公顷,其中填海面积约4.3159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0.1809公顷、港池用海0.2672公顷,另外施工用海(港池、航道疏浚面积)1.7687公顷。
二、现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现项目建设内容一个1500吨级海洋与渔业执法船泊位不变,主体水工建筑物包括一座码头工作平台、一条引桥、后方高桩平台以及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相应的配套工程。暂拟在2018年12月开工,在2020年12月完工,即工期为25个月。
(3)用海情况:现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7994公顷,相比原方案,面积减少0.9646公顷,现项目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6361公顷、港池用海面积为2.1633公顷,不涉及围填海。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项目用海方式一级类为构筑物、围海用海,二级类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用海。
三、总结
本项目用海方式由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变更为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方案变更后申请用海面积变小,避免了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破坏。且原项目方案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已进行过公众参与调查,在原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此次工程变更调整公示,使本项目建设全面接受公众参与的监督管理。
如对工程变更调整有问题,可根据以下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予以解决。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阳江支队
联系人: 陈健
联系电话:18926368839
通讯地址: 江城区东风三路6号
邮编:529500
电子邮箱:yj3365369@126.com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贞珍
联系电话: 1881884765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此外,公众发表意见时,请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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