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闸岗镇等14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怀集县闸岗镇等14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怀集县闸岗镇等14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怀集县14个镇区(闸岗镇、坳仔镇、汶朗镇甘洒镇、凤岗镇、洽水镇、大岗镇、岗坪镇、马宁镇、蓝钟镇、永固镇、桥头镇、中洲镇、连麦镇) 项目概况及处理工艺:闸岗镇采用A2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移动车载一站式污泥脱水至60%;其它13个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叠螺机预脱水污泥至80%,再运送至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脱水至60%的处理工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了解哪些信息; 3、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可能对您的生活造成的影响的其他看法。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您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面谈、信件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五、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交(怀集)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22586872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贝工 联系电话:13922293284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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