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三条岘至太极公路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基本情况 永靖县三条岘至太极公路全长6.427km,起点位于永靖县三条岘乡,与兰刘公路线K65+500处相接,走向由东向西,主要控制点为红柳沟、石掌沟、雾宿沟、脑大沟、天花沟、太极镇,终点永靖县太极镇与折达公路K53+460处相接。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1.4m,共建设小桥2座,涵洞12道,2处平面交叉及4处港湾式停车带。工程实际总投资1479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1万元。 验收单位: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兰州交通大学 二、建设情况 2015年11月,由兰州交通大学编制完成《永靖县三条岘至太极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取得《关于对永靖县三条岘至太极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州环审发[2015]44号)。 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通车。项目开工建设至验收期间,未发生环保投诉及污染事件。 三、工程变更情况 因环评阶段路线与兰合铁路立交处高压输变电线路未迁移,本道路与高压线路净空高度无法达到安全要求,对K4+200~K7+894段线路走向进行了变更,变更后道路起点与环评阶段一致,终点由环评阶段的折达公路K53+250处调整至折达公路K53+460处,部分线路向北平移210m,线路长度由环评阶段的7.894km变更为6.427km,减少1.467km,相应的桥涵、交叉、防护等工程随之发生变化。 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有限,未导致项目区环境质量显著变化,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措施 建成道路边坡浆砌块石护坡5568m2,拱形骨架护43112m2,网格内已绿化。 预制场已拆除,并交由刘家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遗留少量预制构件计划用于其他工程;两处弃渣场均覆土,处于自然恢复阶段;施工营地拆除,植被已恢复至区域自然植被覆盖程度;水稳拌合站现作为城北新村建设施工营地继续使用,计划城北新村建成后拆除、自然恢复。 (二)噪声 局部线路调整后,避让了永靖县水保局、野狐湾村等敏感点;现有敏感点为在建城北新村及其配套建设的卫生院、学校,依据验收监测及预测结果,交通噪声对城北新村影响有限。 (三)废气 交通量较小,汽车尾气排放量有限,项目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极小。 (四)固体废物 该公路无服务区等其他附属设施,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 (五)废水 该公路无服务区等其他附属设施,无废水产生,雨水经道路排水系统排至临近荒沟内。 五、环境保护措施效果 依据验收调查、监测及预测结果,本次验收工程临时占地均已恢复,交通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35m内4a类标准,35m以外及城北新村学校和卫生院执行2类标准)。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三废”处置措施有效,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有限,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项目施工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经调查与监测,交通噪声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生态破坏得到控制,公路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七、验收结论 永靖县三条岘至太极公路建设工程不涉及重大变更,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文博 联系电话:13993006520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杜昀倩 联系电话:18189558615 邮 箱:118125204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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