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大安农场奶牛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陆丰市大安农场奶牛养殖场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陆丰市大安农场奶牛养殖场项目 2、建设单位:陆丰市冠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5、建设地点:陆丰市大安农场场部队埔尾片区 6、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存栏量2500头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420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工程建筑面积48320平方米,生产附属工程4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牛舍、挤奶厅、草料贮存仓、机修车间、固液分离车间等生产设施,办公综合楼、员工宿舍、停车场等附属设施,以及设备、工具、种蓄购置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陆丰市冠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林总 3、联系电话:1396063895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工作内容 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陆丰市冠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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