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氯甲基硫氮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注册成立,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预计到2020年,氯甲基硫氮茂原药的需求将突破20000吨,以现有装置及生产规模来看,市场缺口巨大。企业经长期科研开发,已完成了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氯甲基硫氮茂合成工艺,拥有关键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装置定制加工,并配有国际先进的多种检测仪器的企业实力。 因本项目所在地区的交通条件、供应时间、供应成本优势明显,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4801.25万元,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现有厂区空地内建设年产10000吨氯甲基硫氮茂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1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氯甲基硫氮茂产品的生产车间、仓库及生产控制楼(含厂区中央控制楼),辅助及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30000吨/年五氯丙烷项目,本项目建成周期约为10个月,待建成投产后,可满足相关产品区域市场要求。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项目产品代码为C类“制造业”,第27大项“医药制造业”,第2710小项“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以及第26大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2619小项“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对照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用地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内,根据《岳阳市中心城区云溪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南云溪工业园城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可知,本项目用地符合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根据项目产品并结合《云溪工业园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2006]62号)》、《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扩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13]303号)》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限制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项目符合《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产业规划,符合《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湖南省石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区域空气质量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其他污染物HCl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TVOC监测值满足《室内空气标准》(GB/T18883-2002),整体而言,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 通过监测数据表明,纳污水体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水体水质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地下水 通过监测数据表明,现状地下水中的质量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环境噪声 通过监测数据表明,拟建项目各测点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表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地基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厂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及废渣的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拟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降低相关施工影响:包括汽车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洒水、在合理时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等,随着施工期结束,相关施工期环境影响将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达到云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管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经管网排入云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总排口外排至长江。云溪工业园处理厂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长江。 综合可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甲基硫氮茂合成的过程中产生的HCl废气及挥发的VOCS废气,各装置阀门、管线、泵等在运行中及采样过程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 项目废气采用两级水降膜吸收+酸气吸收塔5%的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活性炭吸附后,经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后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可满足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综合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气对拟建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运营期噪声能够满足厂界达标排放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办公垃圾等。 厂区各类危险废物全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暂存、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处置前由项目固废暂存场暂存。 五、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用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二氯丙烯、二氯乙烷、氯气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有关规定可知,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企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社会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危险品运输时,要求所依托的运输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负责押送,运输期间严禁搭载无关人员,随车应配备相应的救护、防护用品,车辆不得超载。 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从上到下认清事故发生后的严重性,增强安全生产和保护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提高操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的素质,加强对操作、管理人员的岗位 培训,普及在岗职工对环境风险的基本知识,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规范定期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加强对职工和周围人员的自我保护常识宣传。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以及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产生排放量较低,在采取和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得到进一步减轻,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内)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307307302 2、环评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30-8609819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您对在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请在发表意见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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