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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国道龙归路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
106国道龙归路段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106国道龙归路段改造工程路线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路线北起于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附近,沿旧路方向经过柏塘桥、穿越北二环高速公路(下穿)、S116路口、北村桥、龙归墟、广州市七十中学,终点止于白云区均禾街的竹仔园附近。本工程路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一级公路参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基宽度K8+920~K10+200段为45.5m,其余为40.5m,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宽29.5、22.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项目建成后能加强疏导交通量,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结构,解决城市因交通量所引起的各种问题,完善路网结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云区交通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323号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36602445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8212
传 真:020-83377209
电子邮件:amei7233@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现状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道路的类比调查,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治理对策或减缓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得出本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对本地现在的交通状况是否满意;
(3)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4)您对本项目运营的了解程度;
(5)您认为以何种方式/工程缓解环境污染较为合适;
(6)您是否同意建设公路的路线走向;
(7)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意见;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七、征集意见对象
白云区人和镇及附近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
八、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始于2010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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