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现将《安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安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3、建设地点:安县花荄镇 4、建设内容:新增玉林路段、银河大道段、十一号路段、恒源大道段、好医生大道段等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全长2800米。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为污水管道工程,属于非污染型生态工程,运行期间无污染物产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气、建渣和弃土等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会有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利用周边现有设施解决不外排;施工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后,随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施工废气通过有效治理,不会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在采取以上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系人:陈玺 联系电话:43388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33119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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