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can 于 2018-11-1 20:17 编辑
关于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惠州市景腾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8年11月1日在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计单位、水土保特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尤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成博
联系电话:15220696904
附件一:《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收报告》
附件二:《中信新城花园C区(新增地块)项目(1-6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