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宏信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邻氯苯甲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基本完成《宜城宏信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邻氯苯甲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邻氯苯甲酸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 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于宜城市大雁工业园车站路16号,利用企业现有厂区厂房和东侧新增15亩用地 项目四至:项目东侧为农耕地,南侧为庆丰公司,西侧与焦枝铁路紧邻,北侧为上大雁居民点和湖北化纤厂 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新建五车间新增邻氯苯甲酸生产线,在现有厂区东面新增约15亩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配套设施,新增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循环水池、罐区、仓库等,其他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二、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从监测的结果来看,项目厂址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均值,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VOC浓度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要求。总体来说,项目厂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面水环境质量 根据引用的2018年监测数据,监测期间评价水体蛮河三断面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 由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潜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级标准限值要求,地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 拟建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各类监测因子现状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说明项目周围土壤环境良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为主要施工过程中库区开挖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苫布遮盖建筑材料等降尘措施和加强管理降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法处理,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周围的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项目现有的生活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总体来说,本项目的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分析项目施工期采取措施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产生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主要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①车间有机废气,②罐区废气,③污水站废气。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标准范围之内。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为减轻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或利用措施,不会对厂址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品工艺废气通过收集后集中通过现有喷淋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置后排放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厂区绿化扩散对降低环境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雨污分流。利用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池,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在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污水应全部进入事故池,保证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防治措施 为减轻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包括危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尽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内的三级防控措施,项目厂区需按照有关防火、消防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等,落实消防设计措施,在室内外布置有相应的消防设施,严格车间防火管理,禁止吸烟、明火施工等;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采取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城宏信树脂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总 电话:0710-4394088 地址:宜城大雁工业园车站路16号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13971269329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光谷总部时代5幢902 (请注明“年产3000吨邻氯苯甲酸建设项目”) 宜城宏信树脂有限公司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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