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机动车检测线项目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麒麟机动车检测线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中路19号1号楼1层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检测机动车3.25万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岩市麒麟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岩斌 联系电话:13348366136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21号A栋第5-7层 联系方式:0597-2217985 补测单位名称: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园科技东路创业大厦21层 联系方式:15259125515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水:运营期主要是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均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检测过程无废水产生;部分检测设备以地埋式布局,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检测车间不进行清洗,只需进行地面卫生打扫,不产生卫生清洗废水;另外,本项目不涉及洗车业务,不产生洗车废水;尾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尾气经清水清洗后排放,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岩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检测车辆在停车、待检、检测过程产生的车辆尾气。 综合性能检测区、尾气环保检测车间均配有通风机,环保检测尾气收集经水雾喷淋(水循环使用)后经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被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检测使用设备的噪声。通过以下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标准。 ①检测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厂内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行驶,并设置明显减速标志,禁止鸣笛,以灯光转向指示,尽量缩短车辆怠速停留时间; ③同时加强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测、维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检测垃圾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在检测过程中,需对预检不合格的车辆提供加装件拆卸、完善反光膜、剥除太阳膜、更换牌照、防爆螺丝等,产生的检测垃圾由检测车辆直接带离检测区。本项目不设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7.5kg/d,5.2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龙岩市麒麟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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