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 建设单位: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位于藤县县城西约40Km,行政区域属天平镇罗平村管辖。矿山开采矿种为石英岩,矿区面积:0.054km2,开采标高:+167.2~+110m,生产规模由10万t/a提高至20万t/a,开采方案为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产品为石英砂。 三、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有:(1)露天开采粉尘、破碎、打砂粉尘对空气环境的不利影响;(2)加工场雨水、采区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排放;(3)洗砂泥渣、沉淀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4)采矿作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5)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生产废气:露天开采粉尘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洒水方式,降低粉尘的扩散。打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运送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装载过满,采取洒水、加盖篷布可有效降低运输粉尘对大气的影响。 (2)生产废水:加工场、采区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对高噪设备安装消声器,采矿工人配截耳塞、耳罩等。对工业场地各设备安装减震垫;通过以上措施,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使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 (4)固体废物:洗砂泥渣外售砖厂制砖。沉淀池污泥掺入矿石进行洗砂。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矿山生态恢复:在厂区内种植树木及铺设草地能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地表进行生态复垦绿化,能有效的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经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及矿山生态恢复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藤县天平镇石景村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005988897 藤县锋源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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