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规划及产业政策相符性:项目选址于九江市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园区琴湖大道118号,项目四周都为规划用地,目前空闲。选址周围1k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选址符合九江市的发展总体规划;本项目生产的聚合乳酸属于生物可降解塑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江西省发改委2006年11月23日发布)中鼓励类,该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的产业政策,可以进行建设。 工程概况: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含2000吨/年乳酸原料生产线,1000吨/年中间体丙交酯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环保投资176万元,占总投资的2.7%。职工人数为120人。年生产天数330天,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整个生产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仅在发酵工艺中产生CO2气体。项目废气主要为蒸馏精制、浓缩、蒸馏工序产生不凝性气体和燃气锅炉烟气。本项目将对各废气采取有效措施,使凝性气体和燃气锅炉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等;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等。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预计对受纳水体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高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冷水塔及水泵等,噪声值一般小于95dB(A)。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厂界噪声也能达标,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包括在生产工艺中还原反应后过滤的滤渣(主要是石膏)、精制残渣(主要为石膏和碳酸钙)、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将采取相关措施使所以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预计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建设单位拟采取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为锅炉燃料,排气筒高度须大于8m;②加大厂区绿化面积,种植能吸收恶臭气味的绿化树种;③污泥的脱水应采取压滤机进行快速脱水,同时污泥脱水房开口尽量远离各敏感点;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在新港污水处理站尚未建成运行,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琴湖大道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长江;待新港污水处理站建成投产后,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新港污水处理站入网要求后,经新港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对受纳水体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高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冷水塔及水泵等,噪声值一般小于95dB(A)。通过采用消声(如在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屏蔽(如设置单独隔声间、安装吸声材料等可削减至55(dB)A。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滤渣(主要是石膏)、精制残渣(主要为石膏和碳酸钙)、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都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滤渣(主要是石膏)、精制残渣(主要为石膏和碳酸钙)外售利用;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经脱水后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临时贮存,每日交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垃圾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符合九江市和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凡是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魏小姐; 联系电话:15270268870;电子信箱:nfcomeon2009@163.com 建设单位: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2-815212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http://www.eiafans.com/进行公告,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⑵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可多选)?⑶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⑷对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⑸认为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是?⑹对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聚合乳酸产业化项目是否支持?⑺其它要求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表达您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10年7月18日2010年至7月28日。 九江科院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