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远卓工贸有限公司“年产胶辊30万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济宁市兖州区远卓工贸有限公司《年产胶辊30万只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胶辊30万只项目 建设地点: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嵫山工业园盛园路南首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嵫山工业园盛园路南首,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620平方米,新购置挤压机、成型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1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只胶辊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宁市兖州区远卓工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嵫山工业园盛园路南首 联系人:胡连奎 联系电话:13345190336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③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④ 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认可程度; ⑤ 对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了解; ⑥ 对拟建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的认可程度; ⑦ 对拟建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济宁市兖州区远卓工贸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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