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王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刹车外壳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刹车外壳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王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刹车外壳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用江苏广润石化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约3000平方米,年生产电动自行车刹车总成和电动车刹车蹄块各600万套。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王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方式:13852619909 3、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85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15161872292 4、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报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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