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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鹤山市格莱仕车业有限公司年产自行车30万辆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鹤山市共和镇新材料产业基地,租用江门市明星窗帘制品有限公司标号2座、3座、6座的车间进行生产。 项目概况:租用的车间建筑面积为8520.4m2,分为仓库、办公室、组装车间、喷塑车间。职工人数为120人。主要生产工艺为工件抛丸、喷漆、组装,年产自行车30万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格莱仕车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鹤山市共和镇新材料产业基地 邮编:529728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750-839900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08室 邮编:51003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51057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签订环评合同→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初步踏勘现场)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开展评价工作→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二)主要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①收集现状质量资料,现场踏勘;②收集社会经济、环境概况、相关规划等资料。③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2、现场工作:现场环境监测;类比调研、专家咨询等。 3、环评报告书编制:开展各专题评价,编制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对项目建设的初步看法;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采用的方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鹤山市格莱仕车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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