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韩部品有限公司汽车音响零部件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新韩部品有限公司汽车音响零部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天津新韩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万象路北侧 总投资:335万元 投产日期:已于2016年12月投产,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2018年1月29日下达了对本项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17]759号),建设单位已于2018年2月11日完成了罚款缴纳。 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本项目在现有联合生产车间内增加16条注塑生产线、4套SMD贴片生产线、4条自动喷漆生产线,实现全厂年产100万套汽车音响整体面板的生产规模,并配套改造和新增相应的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生产空间内进行改扩建工程建设,不新增建筑,无土建施工。本项目已于2016年12月投入生产,因此,本报告仅对营运期的污染源进行分析。 2、营运期 (1)废气:有组织大气污染源包括注塑废气、洗料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激光印码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焊接烟气,无组织大气污染源包括射出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喷漆室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 (2)废水:主要为喷漆室水帘装置废水、湿式喷淋塔废水、spindel自动喷漆线静电除尘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模具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铜屑)、注塑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废注塑件和毛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危险废物包括模具加工工序产生的切削油残渣、切削液残渣、电火花油残渣,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油漆、不合格品(含涂料的注塑件)、废漆桶、废含氯清洗液,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线路板,原辅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手套、废含油抹布。 (4)噪声:主要为新增的模具加工机械、射出机、自动喷漆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和冷却塔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光电一体机设备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2014)限值要求;洗料废气、调漆废气经“光电一体机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2014)限值要求;各喷漆线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湿式旋流塔+活性炭纤维吸附+过滤棉过滤+光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激光印码废气和人工印刷废气随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一同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2014)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焊接烟气经“过滤棉过滤+光电一体机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中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VOCs监控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规定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监控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H3、H2S、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对无组织排放源限值要求;本项目各项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喷漆室水帘装置废水、湿式喷淋塔废水和spindel自动喷漆线静电除尘装置废水均定期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厂区化粪池静置沉淀,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本项目东、北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南、西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除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外,其余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存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餐饮废弃物由具有“特许经营权的餐饮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收集相关文件与资料,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现有工程作回顾性评价;对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公众调查内容将另行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收集意见与建议。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天津新韩部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技术开发小区 邮编:300270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1380219537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号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 邮编:110032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24-6776812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天津新韩部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