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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验收过程简介:2017年12月,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年12月27日,新建项目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昆环建[2017]2268号)。 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01月完成。
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完成新建项目建设及调试后,于2018年08月着手新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内容与范围为公司整体苏州市昆山开发区蓬朗A5路99号的年生产自行车零件毛坯500万件新建项目。据此,公司委托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 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26日、09月27日对本项目生活污水、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2018年10月12日,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检测数据》。 2018年11月,在现场考察及对比验收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形成了《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11月,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2018年09月26日、09月27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均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 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范围及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委托昆山鸿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验收总结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验收组认为昆山烨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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