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阿拉善盟盛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库井沟矿区晶质石墨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库井沟矿区晶质石墨矿。 2、建设规模:年采矿石量300万吨。 3、建设内容:矿区设计可采储量(121b+122b+333)石墨矿石量11329.8×104t,矿物量514.88×104t,固定碳平均品位4.54%。根据矿体赋存状态、资源分布状况、开采技术条件以及内、外部建设条件,矿山总体建设规模为年开采矿石量300×104t,采用露天开采,预计服务年限37.8年,其中首采区服务年限22.7年。总投资为34346.24万元。 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阿拉善盟葡萄墩工业园区东侧2km处。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采矿钻孔粉尘、爆破产生的少量废气及粉尘、大块石破碎产生的粉尘、排土场扬尘、运输扬尘、装卸车扬尘及石墨矿暂存堆场扬尘。在表土剥离作业前对作业场地洒水保持润湿的湿式作业措施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在大风天气情况下应避免实施爆破等作业,选择最优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充填等作业的管理,采用爆破前对岩体喷水;大块石破碎及装卸车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措施;排土场适当碾压,及时绿化,定期洒水;矿区道路及矿外运输道路硬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运输道路维护,道路洒水保持润湿,清理浮土、车辆限载、加盖篷布。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西侧设置1座蓄水池,沉淀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全部回用于采区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工业场地内建设1座化粪池,定期拉运至阿拉善盟盛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内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格里南片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及采矿作业。为降低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同时合理安排爆破时间,以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般固体废物为废机油、生活垃圾及废土石。生活垃圾利用工业场地布设的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表土暂存至1号排土场用于绿化恢复生态工程;废土石排弃在1号排土场及2号排土场;废机油依托选矿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为低山丘陵为主,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人为干扰,采矿区及运输道路的建设将改变原有地形地貌。项目露天开采将破坏地表植被,在短时间内会使水土流失加剧,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可以恢复的破坏面及时复垦、恢复植被,实行采矿--生态恢复一体化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边生产边恢复,做到工程及生态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从而减少水蚀和风蚀造成的水土流失。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完善项目各项排污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其大气、噪声、废水、固废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容许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拉善盟盛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309650555 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工 电子邮箱:935652897@qq.com 联系电话/传真:1340480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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