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铁、大理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铁、大理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铁、大理石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简介 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铁、大理石矿位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东水村水岩坝街东北面约2.3km处,原有工程矿区面积为2.7789km2,开采矿种为铁矿和大理石矿,开采规模为15万t(年采磁铁矿10万t、大理石矿5万t)。本次扩建工程拟申请延续的采矿权平面范围不变,扩建后矿山生产规模变更为140万t/a,其中大理石矿80万t/a,铁矿60万t/a;开采方式由原来的露天/地下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由原来的+712.65m~+325.15m变更为+704m~+328m,服务年限10a(含基建期0.9年)。采出矿石直接外售。 三、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有:(1)钻孔粉尘、采装扬尘、爆破废气、装卸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2)矿坑涌水、采区初期雨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的排放对矿区周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3)废石、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对环境的影响;(4)采矿作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5)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生产废气:钻孔采用湿式钻孔作业,钻机配备有干式孔口捕尘器,可捕收80%的粉尘量;爆破采用水炮泥法,可抑制80%的扬尘,采装扬尘、装卸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采用洒水降尘,可抑制80%扬尘量。针对临时堆矿场及临时废石堆场装卸产生扬尘,要求在工业场地内适时洒水降尘,同时通过降低矿石、废石装卸落差,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装载过满,采取洒水、加盖篷布等措施,且运输车辆需定期检查,如有破损及时修补可有效降低运输粉尘对大气的影响。 (2)废水:项目产生的矿坑涌水、采区初期雨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到GB28661-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不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产生的不良影响。矿石运输控制时间段,尽量避开休息时段,可减轻对运输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废石临时堆放于临时废石场,全部用于回填采空区;沉淀池污泥掺入矿石中外售;生活垃圾在矿区内建设垃圾收集池,经收集分拣后交由驯乐乡环卫部门清运。 (5)矿山生态恢复:在矿区内种植树木及铺设草地能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地表进行生态复垦绿化,能有效的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经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及矿山生态恢复措施可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各项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乡洞涌铅锌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26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78444111 广西贺州市宝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