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第一次环评公示 剑阁县翠云廊叁壹捌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 项目业主:剑阁县翠云廊叁壹捌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剑阁县汉阳镇青春村 项目概况:项目为当地综合旅游业态,包含酒店民俗住宿、餐饮、亲子游乐、户外活动及车辆租赁。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调查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计算和核实项目排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对于项目区景观的影响;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为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环保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价的主要专题有: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本次评价重点专题为:施工期生态、水、大气、声环境、固废环境影响评价;营运期水、大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与以下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项目业主:剑阁县翠云廊叁壹捌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华 电话:02883415318 ②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28-8542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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