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项目概要: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项目占地面积66666m2,主要从事拆解回收报废汽车,年拆解回收报废汽车10000辆/a。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37590211 通讯地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93061109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卧龙路47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评价环境影响; 6、公众参与调查; 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环境质量状况; 4、评价适用标准;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环境影响分析;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如下: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对区域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认识; 3、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认识; 4、对本项目的发展有何问题和建议;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对本次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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