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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金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园园路南,占地面积为2668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生活区、库房、堆料场等土建工程以及水、电、暖、等配套设施建设等。该项目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加工,产品包括C15、C20、C25、C30、C35、C40、C45、C50强度的商砼。 公司于2012年7月委托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金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20日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以呼环政批字[2012]174号文件予以批复。 环评批时只建有1台120JS混凝土搅拌机,计划满负荷生产20万m3商砼。经过2年的运行发现,由于混凝土运输车辆、距离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就是变更前的设备连续生产,才能达到设计产能,可是实际情况是订单不是经常有,而有些时候订单很多,单位时间产能跟不上,就造成了生产能力的不足,导致产能不能达到设计产能(20万m3/a),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对搅拌设备进行变更,由原来的1台120JS型搅拌机变更为2台180JS型号搅拌机,同时对项目配套的设备进行变更。 因本次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金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变更项目》,2018年10月31日由和林格尔县环境保护局以和环批字[2018]37号文件予以批复。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10月)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并将原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呼和浩特市金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接该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后,我公司通过现场勘查,对该工程环评报告表、环保工程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结合内蒙古航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厂界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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