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大人 于 2018-11-20 21:19 编辑
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公告 连云港希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再次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00万元 项目名称: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 建设规模: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超精细胶粉、回收钢丝和毛丝,其中年处理废旧轮胎24000吨,年产超精细胶粉18000吨;年回收钢丝约2000吨、毛丝约4000吨的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连云港希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总1367528827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表1中旱作物标准后,由周边农户外运,作农肥用于灌溉农田,不排入地表水体。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建议拟建项目厂界外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界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经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对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采用脉冲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可确保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通过外售及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等。项目运营后所有固废可完全处理,无外排。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废旧轮胎再生利用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厂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工艺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可以与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将及时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文档以供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拨打我公司联系人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就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 连云港希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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