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天然气分输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天然气分输站建设工程项目 地点:潭柘寺镇西南侧,陕京三线45#分输阀室附近 建设单位: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于潭柘寺镇西南侧,陕京三线45#分输阀室附近建设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天然气分输站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950万元,输气能力为2.72×108m3/a。分输站占地面积5542.6平方米,建筑面积1052.64平方米。工程分为办公区、生产区以及上游45#阀室至分输站的管线(约200m),其中办公区包含综合楼、发电机房等建构筑物。工艺区包括放散区、工艺装置区等构筑物,主要建设过滤、计量、加热、调压、进出站安全截断和放空等功能设施。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5011519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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