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浩瀚科技创业园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浩瀚科技创业园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春浩瀚科技创业园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同心街与102国道交汇南150米 项目投资及性质:总投资1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600㎡,年加工废塑料制品5000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春浩瀚科技创业园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同心街与102国道交汇南150米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77012600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7号国贸批发城3楼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431-81003635 邮 箱:244741726@qq.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发放《长春浩瀚科技创业园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周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填写,反馈民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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