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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00m2a花岗石板材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厂于2010年投资900万元,在隆回县小沙江镇江边村12组和13组的牛形山(约40亩)进行花岗岩的开采,年开采花岗岩荒料约2万m3,并在小沙江镇文明村三组赵家湾建设花岗岩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6亩(全文简称“加工一厂”)。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010年8月隆回县小沙江镇天华石材厂委托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隆回县小沙江镇天华石材厂2万m3/a花岗岩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0月取得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天华石材厂2万m3/a花岗岩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邵市环评【2010】125号);该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环验【2012】5号)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厂严格执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认真抓好环保工作,并根据设计要求和环评报告意见,在建设过程中逐项予以落实,主要建成的环保设施如下: 1、废水 (1)石材加工废水 车间内围车间内墙四周修建污水汇集渠道,废水由渠道引至循环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废水循环沉淀池沉渣需定期清掏至沉渣堆放场,沉渣含水率较高,在堆放场内经长时间自然沉降,实现固液分离,其上清液由泵抽至污水净化池,进一步澄清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营运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山林绿化用肥。项目厂址周边绿化林占地达数十亩,本项目污水水量小,水质简单,周边山林可消纳本项目污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1)切割、打磨、喷砂粉尘 本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粉尘产生量较小,且加工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车间内进行洒水降尘等。 (2)道路扬尘 运输石料和成品的车辆往来会产生道路扬尘,其扬尘产生量受天气条件、车来行驶速度、道路情况等因素的制约。 (3)油烟废气 食堂使用液化气为能源,液化气燃烧后的主要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为清洁能源,其废气产生量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为大切机、中切机、桥切机、磨光 机等,其声压在 70~95dB(A),采取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机型,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废 (1)花岗岩碎石及边角料 在石材切割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石材边角料、碎石,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沉淀池沉渣 沉淀池沉渣主要为花岗岩粉尘、泥沙,含水率较高,清掏后运至厂内沉渣堆放场堆放。 (3)沉淀池浮渣 石材加工废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浮渣,飘浮在循环沉淀池表面,为危险废物,设专用容器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是职工在项目内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设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小沙江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 5、生态保护 加强水土保持,在弃土场周边修筑护坡、挡土墙、撇洪沟;闭矿时对采场排土场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矿山:矿山边坡和进场道路种树和草籽绿化,购树苗7000余株,草籽300多斤;加工区:厂区和渣场种树种花和草籽绿化,购树苗2000余株,草籽200多斤。 三、环保管理情况 我厂设有专门环保部门,并配备专门环保负责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做好危废管理及台账记录。公司设有分析室,对污水等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试运行期情况 目前,我厂经市环保局批复同意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强化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调试,建立健全了内部环保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监测设备设施,确保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9月份,按照环保局批复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委托湖南晟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保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工作,经现场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污染治理设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并能够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从建设期开始至试运行期间,我厂一直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了环保相关要求,通过我公司自查,达到了竣工环保验收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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