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位于城步县儒林镇石板桥社区农业组(豆腐石枣子山)(经度110°19′9.67″,纬度26°21′44.03″)。该采石场前身为江宏采石场和祥勇采石场两家企业,两家采石场均在2005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因两家采石场安全距离小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9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中的300m的距离,于2013年5月19号被城步安监局下文要求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为一个采石场,即为现在的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本项目原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整合后生产能力将达到10万吨年。 项目开采深度为+577m~+517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方法为露天开采,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采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19′22″~111°19′24″,北纬26°21′40″~26°21′43″,矿山有水泥公路通县城,交通便利。本项目改扩建前主体工程有开采区、加工区、产品堆放区、排土场,公用工程有进场道路、架电、给水,辅助工程有配电房、生活办公楼、储油间、厕所。改扩建将原来的产量由年产5万吨提高至年产10万吨,以及新增相应的环保工程等,其余设施使用原有,其位置保持不变。 2018年5月,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31日,城步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城环评字【2018】8号),2018年8月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投入运行。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15 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3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特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竣工验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调査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10月16-17日, 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和分析。在综合现场调查和监测分析结果的基础上,编制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编制依据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1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 管理检査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第188号); (1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2.2 验收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4)《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1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9号),2018年5月16日; 2.3其他(1)《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 (2)《关于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城步县环境保护局城环评字【2018】8号,2018年7月31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委托书(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 3.项目概况3.1工程基本情况城步苗族自治县豆腐石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位于邵阳市城步县儒林镇石板桥社区农业组(豆腐石枣子山)内,地理坐标为:经度110°19′9.67″,纬度26°21′44.03″。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900m2,工程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主体工程包括开采区、加工区、产品堆放区、排土场,公用工程有进场道路、架电、给水,辅助工程有配电房、生活办公楼、厕所等。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建设内容见表3-1,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3-2,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3。 表3-1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废渣定期清掏后外售 |
表3-2 工程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 表3-3 主要环保措施及投资情况一览表 3.2主要原辅材料表3-4主要原辅材料与能源消耗一览表
3.3工程工艺简介3.3.1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371.tmp.jpg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3.3.2工艺流程简述(1)矿体表土剥离 采用挖掘机对矿山矿体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层浮土后,无其它剥离工作量。 (2)钻孔爆破 矿山穿孔爆破方式为中深孔爆破,爆破作业采用乳化炸药,柱形药包,孔内连续装药,采用双起爆药包,用电力微差雷管起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