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吨/年热法多聚磷酸和1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7000吨/年热法多聚磷酸和1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云南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小海口中轻依兰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96万元 工程概况:厂区占地46620m2,厂内于2005年12月建有7000吨/年热法多聚磷酸生产装置及1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各一套及相关公用辅助设施。在面对产业结构升级、倒逼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和追求高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的大背景及下游客户对降低产品价格、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及时供应产品的强烈诉求下,拟对原有7000吨/年热法多聚磷酸和1000吨/年聚磷酸铵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主要有:①对原黄磷铁桶装(200L)露天堆场实施改造,新建一个半地下式的钢制黄磷储槽(900m3),黄磷通过管道进行输送,消除安全隐患;②增设脱砷反应器及板框过滤器,使磷酸产品多元化,由原工业级多聚磷酸(115%)变更为工业级多聚磷酸(115%)、食品级多聚磷酸(115%)、工业级磷酸(85%)、食品级磷酸(85%)等,同时新增磷酸储罐;③对聚磷酸铵装置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厂房内增设一套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对原有产品干燥系统的供热设施进行改造,由原电加热方式改造为导热油加热(能源为天燃气);④新建办公研发楼,将原实验室搬迁至新建的研发楼内,并规范完善厂区成品堆放方式;⑤为了降低多聚磷酸的物流运输风险,部分客户要求在前期进行预处理,即将多聚磷酸、聚磷酸铵、二氧化硅进行简单混合,新增混合车间。技改后的生产规模仍为7000吨/年热法多聚磷酸和1000吨/年聚磷酸铵,生产工业级多聚磷酸、食品级多聚磷酸、工业级磷酸、食品级磷酸折合成多聚磷酸共计7000吨/年,生产高中低聚合度聚磷酸铵共计1000吨/年。目前,技改项目已建成投运,现补办环保手续。 环保措施:(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磷酸生产装置尾气(P2O5)、脱砷反应器排放的尾气(H2S)、多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尾气(NH3)、原料混合粉尘、多聚磷酸铵破碎筛分粉尘及食堂油烟等,磷酸生产装置燃烧完全后产生的含P2O5(P4O10)的混合工艺气体产生的经水化塔、二级吸收塔、三级吸收塔的循环稀磷酸逐步吸后产生的尾气(P2O5)通过文丘里、除沫除雾器等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砷反应器排放的尾气(H2S)目前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方增设H2S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多聚磷酸铵生产装置尾气(NH3)采用稀磷酸洗涤塔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料粉尘及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各自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场地冲洗废水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生产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厂内绿化用水,雨天外排,厂内设置一座200m3的事故水池,可防止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加强厂区绿化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磷渣、脱砷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等。磷渣、脱砷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积极采取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可减轻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云南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小海口中轻依兰工业区内 3、联系人及电话:宴先生 159115143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3、联系人:崔工 4、联系方式:13888418224 四、项目审批部门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可研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工作内容如下: 1、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用选定的模型预测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生态、空气、地表水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废渣等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评价单位后续将把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简本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二、三条。 云南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