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金丰彩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50t水性油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清远市金丰彩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50t水性油墨改造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泰基工业城11号(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3°34'00.34",东经113°08'24.14"),该公司全厂占地面积约23798.14m2,主要从事油墨的生产。改造前,年产溶剂型油墨350吨(其中塑料薄膜油墨200吨、醇溶凹印油墨150吨)。
现不改变占地面积、员工人数等情况下,投资100万建设一条年产150吨水性油墨生产线以淘汰项目原有的年产150吨醇溶凹印油墨生产线。改造内容是淘汰1台生产醇溶凹凸印油墨的溶解釜,新增1台搅拌锅用于生产水性油墨搅拌混合工序,其他的工序均使用原来生产醇溶凹印油墨的设备,同时扩大集气罩的面积,在集气罩和设备之间空隙上设置隔离套袋用以减少逸散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整个项目年产塑料薄膜油墨200吨、水性油墨15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8月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18年8月28日取得广东省清远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批复文号:清高审批环表[2018]29号。
本项目于2018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20日竣工,2018年10月7日开始调试;项目试运行前已经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30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清远市金丰彩油墨有限公司年产150t水性油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清高审批环表[2018]29号)中所涉及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目前总投资额、生产设备、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治理措施与原环评文件保持一致,无变化。整个项目无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原有环保设施(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银盏河。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废气原有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
(四)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经过收集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间存放危险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及达标分析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原有环保设施(自建的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审批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废气原有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 、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排气筒 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总 VOCs 和臭气浓度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审批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经过收集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未超批复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主要污染物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13760851927
2、建设单位(清远市金丰彩油墨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生,13556199337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