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含泥砂原油回收处理装置及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地区泰山北路以东,友谊街以南兴二联合站原供水公司水源站内。新建1套含泥砂原油处理回收装置、污泥晾晒棚1座,主要处理兴隆台采油厂兴二联合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泥砂原油,处理工艺以超声波和热化学清洗为核心,并辅助高效药剂,具体工艺单元包括:超声辅助+破胶+破乳+热洗涤+离心分离。设计规模为:10000m3/a,工程总投资,994.79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 有机热载体加热炉排放的氮氧化物、硫化物和颗粒物,污泥晾晒棚等油品挥发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以及运输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有机热载体加热炉原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泥晾晒棚内避免污泥长期堆存,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厂区及道路洒水抑尘,通过以上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含泥砂原油处理过程中离心分离产生的废水、场地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部分回用,另一部分运送至兴二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回注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 建设单位严格做好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污泥晾晒棚以及含泥砂原油处理撬的防渗,要加强管理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该地区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4)噪声 动力设备的噪声影响,动力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合理调配运输车辆,尽量减少运输频率,减速慢行,对周围村庄民宅影响轻微。 (5)固体废物 处理后的污泥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通井路、井场铺垫或制砖,生活垃圾全部由市政环卫部门送往指定地点处置。 三、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在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周边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前往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 主要事项:对项目总体态度,对环评中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供水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04239766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4-24155108 E-mail:517746917@qq.co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供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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