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芦溪县新发实业有限公司年洗选50万吨原煤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洗选50万吨原煤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塘里村 建设单位:芦溪县新发实业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原煤储存于封闭式储存场内,分级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原煤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所产生的颗粒物很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不设置除尘处理设施。装卸点采用洒水抑尘,廊道内粉尘无组织逸散采用喷淋抑尘措施。配煤破碎位于封闭车间,采用湿法破碎。中煤落点未封闭式临时储存场。精煤堆放处未设置防风抑尘网。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限载、限速,配置洒水和清扫设施,及时清扫路面,设置进出厂区车辆冲洗设施。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洗煤循环水池。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都进入闭路循环,不外排。 3、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煤矸石、煤泥与中煤混合破碎后作为电煤销售,废机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萍乡市胜湘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编号:安环危废证字001号)。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设备、运输皮带、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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