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合并整体搬迁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位于会泽县城新区翠屏直街以东、瑞祥路以北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132584.56m2,总床位数1000床。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4469.29m2,地上建筑面积89342.36m2(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3146.25m2,门诊楼建筑面积10205.54m2,急诊楼建筑面积8161.88m2,医技楼建筑面积8295.15m2,住院楼建筑面积59533.54m2),地下建筑面积5126.93m2,道路、停车场及广场面积61548.37m2;一期工程设置床位500床。 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办公楼、食堂及其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停车场、配电室和其他环保设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2月2日,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整合迁建实施方案(会政办发[2010]21号);两医院整合迁建于2010年2月15日也得到了曲靖市卫生局的批复(曲卫字[2010]16号)。 在此基础上,由会泽县人民医院委托云南省设计院于2010年4月编制了《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合并整体搬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10年7月22日获得曲靖市发改委的批复(曲发改社会[2010]94号)。 2010年6月,会泽县人民医院委托云南大学编制完成了《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合并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9月14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与第二人民医院合并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0]219号)。 本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6月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目前二期工程刚开始建设。 (3)投资情况 一期工程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9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二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不含辐射影响。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变化情况如下: (1)食堂位置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地块东面调整到地块西北角; (2)医疗废物暂存间位置发生变化,由原来的污水处理站旁调整至住院楼地下一层; (3)检验、化验室废水未设置中和池,采用废水收集桶收集后中和处理; (4)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急诊楼的相对位置发生变动,增加办公楼; (5)门诊楼、急诊楼增加1层; (6)医技楼减少1栋,并增加1层; (7)污水排放方式变化,由原来的生活废水与医疗废水分别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变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8)污水处理站规模增加,由原来的300m3/d变为840m3/d; (9)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变化,由原来是设置垃圾房改为垃圾箱收集; (10)化粪池数量及容积变化,由原来是11个总容积130m3,变成8个总容积550m3。 根据项目验收现场踏勘,与环评批复要求对比等,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单位、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位置发生了部分变化,但变化内容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故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管理 项目环保设施按“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目前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医院制定了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医疗固废管理制度、医疗固废转移联单管理规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意外事故放空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可满足日常环保管理要求;污水处理站实行污水处理运行记录、污水处理水质检测台账等,设置了专门的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该项目满足环保“三同时”验收条件。 四、验收调查结果 (一)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医院病区废水和非病区废水进行分流,单独进行化粪池处理,检验化验废水等均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置了单独的预处理设施。 检验、化验科酸性废水通过中和处理,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污水含有大量浮油,采取隔油处理后,含油量减小,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办公、住院楼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设有完善的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水质仅含有少量的悬浮颗粒物,其他物质含量较少。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外排至市政管网。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2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取消毒除臭措施后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站采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加之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消声、减震措施;配电设备、供水水泵、排风系统排风机等噪声配电设备、供水水泵、排风系统排风机均设置在地下室,采取机房建筑隔音措施。 (4)固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医院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及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会泽县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运处置。 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定期由曲靖市危废中心负责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采取投加石灰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后封装外运,定期由曲靖市危废中心负责清运处置。 (二)环境影响调查 (1)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区无较大环境空气污染源,项目不设锅炉,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通过采取除臭及自然扩散措施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北、西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无影响。 (5)固体废物 医院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及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会泽县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运处置。 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定期由曲靖市危废中心负责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采取投加石灰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后封装外运,定期由曲靖市危废中心负责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五、公众意见 竣工验收公众意见调查采用发放调查表和走访咨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单位对项目区周围公众意见(个人)进行了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1份,回收51份。 综合统计结果分析说明,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居民生活没有造成较大的影响,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满意。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较好,运营期采取了雨污分流、污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垃圾分类收集100%处置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轻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竣工环保验收调差结果,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