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森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加工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津市森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加工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河津市樊村镇曹家窑村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轮胎3万吨。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备案[2018]167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本项目总投资82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3500m2)、原料库(1000m2)、成品库(300m2)及办公用房(250m2)等构建筑物,购置安装8台(套)卧式旋转负压热解炉及配套的油气冷凝器、储油灌、炭黑制备储存装置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除尘和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要点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车间厂房等土建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等。以上施工活动进行时,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污染,同时伴有较大的噪声,并会有建筑垃圾的堆放情况。但由于施工期较短,影响并不突出,且多为短期可逆影响,随着施工阶段的结束而消失。针对以上情况,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临时土方进行苫盖,并定时洒水,以减少浮尘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易起尘材料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生产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要点 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设备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废气影响主要为热解炉运行过程中助燃裂解气与裂解油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炭黑尘以及储油罐工作过程中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其中热解炉废气经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炭黑车间的炭黑尘经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储油罐通过采取双层罐及表面浅色涂装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排放。在严格采取环评要求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热解炉烟气、炭黑尘及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相关排放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除尘脱硫废水、冷却系统循环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脱硫除尘废水经再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冷却系统循环水为间接冷却产生的清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抑尘,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不会对厂区周边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渣,热解炉油气分离系统产生的油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渣(主要成分为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建材外售。油气分离系统产生的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严格执行环评要求的各项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包括热解炉、燃烧室鼓风机、引风机、油泵、水泵、炭黑深加工设备等,主要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设备全部安装于厂房内,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以及在生产区四周进行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生产设备的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运行期厂界噪声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经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厂址位于河津市樊村镇曹家窑村北侧,位于河津市王家岭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选址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当地的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采用电话、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阅要求,然后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查阅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曹家窑村、任家窑村、东崖底村、樊村堡村及樊村等厂址周围距离较近的村庄村民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等,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感觉、对当地环境目前遭受的不良影响、对各环境要素的敏感度、希望本工程建设给自己带来哪方面的改善、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传真、Email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环评单位将会把公众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存档,并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以利于项目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如公众想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他相关信息,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津市森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96776766 陈总 地址:河津市樊村镇曹家窑村北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企安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03518511 李工 通信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发展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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