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麒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橡胶促进剂M清洁生产及延伸产品塑解剂DBD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哈密麒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哈密麒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橡胶促进剂M清洁生产及延伸产品塑解剂DBD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哈密麒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橡胶促进剂M清洁生产及延伸产品塑解剂DBD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本项目建设一套年产1万吨橡胶促进剂M生产装置,配套建设一套年产1000吨塑解剂DBD生产装置和一套兰炭连续法生产7000吨/年中间体二硫化碳装置(作为原料不外卖)。 产品方案:主产品:1万吨/年橡胶促进剂M;副产品:1000吨/年塑解剂DBD;中间产品:7000吨/年二硫化碳。 建设地点:兵团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工程概要:本项目橡胶促进剂M采用苯胺法生产工艺,并采用环保型清洁生产技术取代酸碱法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苯并噻唑再加工生产塑解剂DBD。橡胶促进剂M生产过程中会相当数量的废硫磺,建设配套的兰炭连续法二硫化碳生产装置,能实现原料的循环利用。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均依托园区。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密麒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兵团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联系人:可新有 电话:1360346222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4006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张雪珠 电话:0991-7987542 E-mail:346745994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见附图--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监测、预测计算等方法分析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评价本工程与当地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工程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及可接受性,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这些影响和风险提出减缓措施,为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概况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备注:谢绝一切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无关的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