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614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横路28号金泰创意园H栋五楼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主要以去离子水、甘油、矿油、16/18醇、AESA、K12A等为原材料,经过油相加热、水相加热、乳化、搅拌、降温、静置、灌装、包装等工序生产面膜、爽肤水、面霜、护肤乳液等化妆品产品,年产面膜50吨、爽肤水2吨、面霜2吨、护肤乳液5吨,合计59吨/年。项目主要租用金泰创意园内其中一栋5层厂房(H栋)的5楼整层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本项目劳动定员2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横路28号金泰创意园H栋五楼 三、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项目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横路28号金泰创意园H栋五楼 联系电话:1881890395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14号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2幢106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33985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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