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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集安至通化段变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集安至通化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11月16日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审[2012]305号)。现因工程线位、工程内容及投资发生了变化,再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集安市太王镇太王村附近刀茅沟,终点位于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附近,设置黎明互通与鹤大高速相连接,路线全长82.213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通化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总投资金额为73.69亿元。 二、项目预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防治措施1、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①废气:施工期间会产生扬尘等粉尘,营运期间行驶的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服务区、管理站等服务设施冬季取暖采用电锅炉,无锅炉烟气产生。②噪声:施工期机械噪声及营运车辆交通噪声。③生态及社会:占用部分土地、破坏现有植被、拆迁一定量的建筑物等,对沿线生态环境及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④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营运期服务区、管理站、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将产生的生活污水。⑤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等,营运期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 2、拟采用的治理措施 ①废气: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汽车采用无铅汽油,服务区、管理站采用电加热锅炉供暖。②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远离环境敏感区、选用低噪声振动设备、在居民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营运期噪声敏感点处安装隔声设施。③生态及社会:路线尽可能少占土地、少拆房屋,改进施工方式,取弃土场、施工场地远离河流。施工结束及时复垦,路基坡面采取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做好公路沿线绿化,防止水土流失。④水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施工人员营地的管理,避免各种油污的跑、冒、滴、漏,桥梁施工场地远离河流,建桥时尽量选在枯水期,在桥墩开钻工作时,附近设有草袋围堰及泥浆沉淀池,而泥浆是重复利用的,钻出的渣土也不会直接排入河流水域内。营运期公路管理站及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⑤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运至乡镇垃圾场统一处理;⑥风险措施:在敏感区、大桥的桥头、收费站入口等处设警示牌,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来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 三、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结论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集安市、通化县及东昌区城市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沿线乡镇城市规划相协调;选线基本合理;在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基本可达标排放、生态破坏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于即日起向建设单位索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期限为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需补充信息,请于截止日期前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意见:1、电话:0431-89567975;2、邮箱: 115478340@qq.com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130021。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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