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高维化学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60511671E 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0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胡平 注册地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 沿海工业园 产品规模:年产15000吨表面活性剂产品(8000吨/年脂肪基酰胺甜菜碱、1500吨/年脂肪酰胺氧化胺、200吨/年脂肪酰胺苄基氯化铵、2000吨/年脂肪酸乙二醇酯、500吨/年脂肪基烷醇酰胺、500吨/年脂肪基氯化铵、50吨/年脂肪基磷酸脂、500吨/年脂肪基异丙脂、1440吨/年脂肪磺基琥珀脂、160吨/年阳离子纤维素)技改项目。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脂肪基酰胺甜菜碱、脂肪酰胺氧化胺、脂肪酰胺苄基氯化铵、脂肪酸乙二醇酯、脂肪基烷醇酰胺、脂肪基氯化铵、脂肪基磷酸酯、脂肪基异丙酯、脂肪磺基琥珀酸酯、阳离子纤维素)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厂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传真):0515-84382369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物名称
| | | | | | | | | | | | | | 《关于调整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盐城市陈家港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保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废水处理采用的技术路线为:“初期雨水、工艺废水、地面设备清洗水、生活废水”调节+生化“厌氧、好氧”+协管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治理后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园区污水接管标准;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1000标立方米/小时:一车间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15m高空直排;二车间车间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吸收+15m高空直排;切片间采用二级袋式除尘+15m高空直排,治理后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江苏高维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备案,备案号盐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09000904562,备案项目为年产15000吨表面活性剂技改项目。于2010年4月30日取得了环评审批意见,文件号为盐环审【2010】10号。于2013年7月19日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核准。于2014年9月12日对年产15000吨表面活性剂技改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盐环验【2014】43号。于2014年11月10日取得滨海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3209222014000045。2017年排污许可证换证编号为3209222018000032. 五、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环境风险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0922-2018-42-M。 六、自行监测方案: 废水排放前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排放,废气加强管理,及时更换碱吸收液和活性炭吸附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年对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一次。 七、环保工作责任人: 企业环保工作主要责任人:胡平 企业环保工作分管责任人:程明星 园区巡查监督责任人: 王怀亮 环保分局执法检查责任人:孙继峰 八、环保工作责任人: 企业环保工作主要责任人:胡平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程明星 园区巡查监督责任人: 王怀亮 环保分局执法检查责任人:孙继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