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超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9万立方米三聚氰胺饰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海安超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第2232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安超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地址:海安大公科技产业东区B6号 联系电话:13636432169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232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42号永鸿城1-2号楼连接体五层写字楼09号 联系人:邱工 电话:0591-8798786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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